1993年6月18日,为使企业真正走向市场和适应市场,市委、市政府决定调整化肥厂、空分厂等15家大型工业企业干部管理办法,原属市委管理的企业干部,委托市经委代管理。同时,撤销市经委党组,成立中共开封市经委委员会,负责大型工业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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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党史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