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清廉机关建设,涵养新风正气,开封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党总支开展“读志思廉”活动,摘录《开封人物志》中廉洁人物,讲述志书中廉洁故事,弘扬开封廉洁文化。今日推出第三期《蔡襄》。
蔡襄(1012~1067),北宋兴化军仙游 (今属福建)人,字君谟,天圣 (1023年~1031年)进士。其于庆历三年(1043年)知谏院,赞助庆历新政;次年,出知福州,改福建路转运使;皇祐四年(1052年)召回,历知制诘、知开封府等,又出知福、泉二州;嘉祐五年(1060年),入为翰林学士。英宗朝,蔡襄迁三司使,以母老出知杭州,卒谥忠惠。其为官有能名,知制诰时,每官员除授失当,皆封还词头,拒草制词。蔡襄在福建时,奖励勤学之士,禁民间陋俗,奏减五代以来丁口税,致力兴修水利。其主持建造的万安桥,横跨泉州湾,全长360丈,在中国桥梁建筑史上有重要地位。蔡襄工书法,与米芾、苏轼、黄庭坚合称“宋四家”;诗文清妙,著作有《茶录》《荔枝谱》《蔡忠惠集》等。
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年),蔡襄以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为第八十八任知府。虽任期不满一年,但在短时间内却取得不小的成绩,他大刀阔斧地整顿吏治,史称“襄精吏事,谈笑剖决,破奸发隐,吏不能欺”。据文献记载,蔡襄权知开封府期间,以奏请仁宗整顿 “宫市”一事影响最大。“宫市”是北宋宫廷派人到市场采购物资的一种制度,目的是保证宫廷的物资供应,但担负采办之事的宦官却往往借机敲诈商户,令商户苦不堪言。蔡襄上任第四个月,针对“宫市”之弊,上言建议今后采办宫廷所需物资不得赊账,“务以见钱市之”,此前所赊款项也必须一一还清。蔡襄的建议得到仁宗采纳,杜绝了“宫市”之弊,可谓是一项得力的措施。蔡襄为官37载,始终一心为民、不徇私情,后人称其“一身藏正气,两袖重清风”。蔡襄去世后,欧阳修亲自为其撰写《墓志铭》。朱熹对蔡襄也做出“前无贬词,后无异议;芳名不朽,万古受知”的赞誉。
(摘自《开封人物志》)
开封党史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