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2月3日,杞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五四一”社在杞南傅集宣布成立。次日,在杞北九区(柿园)李庄以张承理互助组为基础成了“五四二”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全县农业生产合作化树立了两面旗帜。随后,杞县县委抽调大批干部、农业技术人员帮助管理,推行“五定一奖”管理办法,总结经验,推动了全县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1958年2月3日至9日,中共开封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会议听取了省委领导同志传达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指示,向全市人民提出了“苦战三年改变开封面貌”的大跃进奋斗目标。会议提出,争取在三年内,把开封建设成为化学工业、机械工业、纺织工业、食品工业及其他轻工业的综合性工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