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室主任李春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前,参会人员进行了个人自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论党的自我革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进行认真研读。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宁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重要文件精神,集中学习了《条例》第十章、第十一章内容。随后,领导班子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代表依次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就下一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李春阳提出,一要牢牢把握目标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部分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二要准确抓住学习重点。要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深化《条例》理解运用,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三要注重融入日常、学用结合。要深刻认识到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力戒形式主义,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党史方志部门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扎实的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推动开封党史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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