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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考中进士

发布时间:2024-07-16 来源:开封党史方志网 kfdsw.com

宋代重文轻武,以仁孝治国,文治天下,官学、私学、书院遍布各地。宋代改革完善科举制度,打破贵族门阀对仕途的垄断,促进社会的公平竞争,为广大士子奠定公平的科举环境,提供更多的为官机会,也为宋代选拔一批德贤兼备的官吏。

北宋天圣四年(1026年)秋,包拯作为贡士来到京城汴京(今河南开封),准备参加第二年的礼部试(也称“春试”或“省试”)。北宋天圣五年(1027年)正月举行的省试,共录取奏名进士498人,包拯榜上有名,取得参加殿试的资格。三月二十日,包拯进入皇宫崇政殿,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考试内容为一赋、一诗、一论,题目分别是《圣有谟训赋》《南风之熏诗》《执政如金石论》。三月二十四日,宋仁宗在崇政殿亲自唱名放榜。此次殿试共录取进士377名,分为六等,也叫六甲。一甲进士30名,包拯虽名次不详,但在30名进士之内,称为甲科进士。

北宋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授官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因父母年迈,包拯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父母。几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直到北宋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听选,获授天长(今属安徽)知县。欧阳修曾称赞包拯“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在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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