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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的旗纛街与旗纛庙

发布时间:2017-03-24 来源:开封党史方志网 kfdsw.com 阅览392次

开封城内有两条旗纛街,分别是旗纛街和小旗纛街,街因庙名。

 旗纛(dào)街,当地习惯读音为旗纛(dù)街。在开封城内西部,南北走向,南起大厅门街东口和省府后街西口,与大坑沿街北口相对,北至西门大街,长221米、宽7米,沥青路面。街西侧有一单口小巷。北宋时该街为浚仪街的一段,明代称武庙街,清代称旗纛街,沿用至今。街内有旗纛街幼儿园等单位,新建的立德居民小区在该街路东。旗纛庙原在街北口路东侧,现今无存。清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祥符县志》城图标注有旗纛街,街镇表记载“旗纛街”属“第六隅”。

小旗纛街在开封城内西北部,东西走向,东起龙亭西路,西至大兴街,与法院街东口相对,长230米、宽8米,沥青路面。清代该街东口有古旗纛庙,形成街道时间晚于旗纛街,故名小旗纛街,沿用至今,为居民区。清光绪《祥符县志》城图标注,在小旗纛街的位置,有古旗纛庙和关帝庙,该志街镇表中有“小旗纛街”,属“第六隅”。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河南省城地舆全图》标注有旗纛庙和关帝庙,旗纛庙在琉璃庙东街东口偏南处,紧邻杨家湖。1914年《开封府城之图》标注有琉璃庙东街。1935年《开封市图》和1948年《开封市城关区全图》标注有小旗纛街。光绪年间的古旗纛庙,地处明代周王府旧址西南部,此庙可能明代就有。因明末开封城遭受黄河水患,城市损坏严重,形成大片水域,至清代周王府已不存在,此处街道形成的时间应在清初之后。民国初期冯玉祥将军主政河南时,更名了一大批街名,琉璃庙东街更名为小旗纛街的时间应在1927年前后。

旗纛街作为街道,北宋时就有,为浚仪街的一段。据《东京梦华录》“大内西右掖门外街巷”一节记载,从皇宫宣德门西边的右掖门前往南,一直到浚仪桥,这段道路为浚仪街,又称浚仪桥大街,包括现今旗纛街、大坑沿街、胜利街和观前街的一部分。街西侧从北向南有尚书省、御史台、开封府。

浚仪桥在哪儿?在后河街西口与延庆街相接处,即观前街东口向南不远处。现今胭脂河街至后河街一线为北宋汴河的河道位置,与州桥遗址呈东西一线。

《如梦录》记载明代的旗纛街,称武庙街。武庙的位置在该街北头路东,门前有过街牌坊,上书“武成坊”三字。武庙门朝西,武庙的大门就是河南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的后门。武庙街的路东侧,从北向南“一直是都司官房”;路西侧,南部“俱是布政司东墙”, 中部有许公祠、张公祠、伍公祠,还有一些小商店、客店、饭馆等,北部是“宣武卫官房”。明代的武庙街北起周王府萧墙前(今西门大街),南至钟楼口(今省府前街西口),包括现今的旗纛街和大坑沿街。

明代的武庙和旗纛庙,设在“都司”大院内北部。“都指挥使署(现今市交警支队地址),在钟楼东街(今省府前街)路北”。坐北面南,占地面积很大,从南到北即从省府前街至西门大街。河南都指挥使司是军队指挥机关,为明朝全国十六个都指挥使司之一,管辖一省或数省的驻军。其下属机构的宣武卫,则管辖开封府或相邻州府的驻军。“都司”大院好似现在的某个军区大院,既有办公用的“官房”,也有“住宅”,还有作为教育或纪念活动场所的庙宇,设在大院的最北部。《如梦录》记载:“后有旗纛庙三楹,(常茂徕注释:地去今旗纛街北口数武,路东民宅后院,已是水坑。)东有关帝庙一间,西有张岳二神庙。西邻武庙,大门三间,稍间是伍员(伍子胥)、赵云,大殿正坐昭烈武成王姜太公,左立孙武、右立张良,两边十哲,俱是历代军师,两廊俱是历代功臣。”因为武庙在北宋之前已经存在,至宋初才“诏修成王庙”。此处记载的有4座庙,基本在一条线上,从西往东排序分别是武庙、张岳二神庙、旗纛庙、关帝庙。常茂徕注释的“数武”,指的是“不远处”,即旗纛庙离旗纛街北口不远处。其实这4座庙不管大小都离旗纛街北口不远。旗纛街北口处建有武庙和旗纛庙,便于军队的祭祀活动。因有武成坊这一过街牌坊设在该街,且武庙(自成院落)规模又远大于相邻的旗纛庙(建筑物仅为三楹),大门临街,所以明代其街名应是武庙街,清代才称旗纛街。

光绪《祥符县志》卷十二记载,旗纛庙原来在都司署内偏东,创建年代缺失,明朝末年因黄河水患淹毁,“清改建旧贡院西”。旧贡院在哪里?明代河南贡院位于周王府西角楼西边,明末毁于黄河水患。清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在周王府旧址重建河南贡院,有号舍5000多间。后因地势低洼,于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迁建于开封城东北隅的上方寺处(今河南大学明伦校址)。“清改建旧贡院西”的具体位置没有记载,可能是改建在开封守备游击营署院内(今河大一附院),便于军队的祭祀活动,虽然不在旗纛街,但不影响旗纛街的街名使用。至于明代都指挥使署后院的武庙、张岳二神庙、旗纛庙、关帝庙,都与纪念汉族的武将有关,至清代,武庙街改为旗纛街。

旗纛庙是古代军队举行祭祀活动的场所。旗纛的“纛”字,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古代军队或仪仗队的大旗,其二是指古代用毛羽做的舞具或帝王车舆上的饰物。旗纛庙的解释不能望文生义,因为庙是祭祀活动的场所,旗纛庙与武庙有相同处也有不同处。武庙即祭祀历代武将的庙宇,旗纛庙也祭祀武将,但又是旗纛祭礼的场所。

旗纛祭祀是古代重要的军中专祭之礼,各个时期的军队祭祀各不相同。先秦时期,在军队出征之前,祭祀兵器和初造兵器之人,造兵器之人被称为“战神”或“军神”,一般认为是黄帝和蚩尤;到了征战之地举行的祭祀活动,主要是为了严军法、壮军威,祭祀的对象是“战神”黄帝与蚩尤。其方式为杀牲,以牲血涂军旗和战鼓等。隋代祭祀的对象有“军神”和“军旗”,不过“军神”只有黄帝,不见蚩尤。唐代和隋代基本相同。唐代以后祭军旗逐渐变成祭祀的主要内容。从宋代起,基本上明确了祭祀的对象就是军旗,军队出征时祭军旗,是为了祈求出师大捷,旗开得胜。这时的“纛”为军队中的大旗,祭纛就是祭军旗,此后就被称为旗纛祭礼。

明代,朝廷制定了详细的旗纛祭礼仪式,可以分为师行而祭和日常旗纛庙祭两种形式。师行而祭主要指征战出兵前的祭祀。日常的旗纛庙祭,按照祭祀处所和规模分为三种类型:国家祭祀、王国祭祀、地方军卫祭祀。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十二月,朱元璋在京师建造旗纛庙,已经开始施行庙祭旗纛。王国祭祀旗纛及诸“军神”,也是国家制度所规定的重要祭礼之一。明代诸王之国,皆建有社稷坛、旗纛庙等应祀神公式场所。王国祭旗纛,常遣武官戎服行祭礼于旗纛庙。除以上代表国家和王国封地的旗纛庙祭之外,作为军中专祭之礼,明政府在驻防京师及全国各地的都司、卫所军营中均建有旗纛庙。京师旗纛庙址在京营教场处,京营旗纛祭礼主要在每月的朔望日 (朔日为农历每月初一,望日为农历每月十五)施行。明代宣德年间张以宁的《翠屏集》记载: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三月,有圣旨下达,要求大都督府在其府后面建旗纛庙,全国的守镇官在其驻地的“总卫”(办公场所)建旗纛庙,祭祀活动仪式“视京师典礼如之”。《明会典》记载:“凡各处守御官,俱于公廨后筑台,立旗纛庙,设军牙六旗纛神位。春祭用惊蛰日,秋祭用霜降日……若出师,则取旗纛以祭,班师则仍置于庙。”由此可知,明代全国各地的都司、卫所建旗纛庙,是对国家制度的落实,并形成了全国一致的旗纛祭祀礼仪。直至清初,旗纛祭祀依然盛行。至清中叶,随着卫所制度的消亡,旗纛庙的祭祀作用也随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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