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封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主要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文秘、机要、档案、保密、行政后勤、离退休人员服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等工作;承担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宣传科。主要负责开封党史和地方志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地方志法规、规划纲要和事业发展成果的宣传;负责涉党史题材的纪念活动、展览陈列、纸质出版物、影视网络作品、新建纪念场馆的内容审核工作;负责开封市中共党史教育基地、党史教育示范点评选命名工作;负责“三微一端”工作。
(三)编研一科。主要负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新时代开封党史研究;跟踪研究开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征集、整理、编纂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封党史重要文献资料、重要党史人物的传记资料和口述资料;负责《中共开封市委执政纪事》(年编)编纂工作,编辑开封党史大事记(月记);编写这一时期的党史基本著作,开展党的理论和历史专题研究,编写编年史、专门史等其他党史著作;承担这一时期党史咨询和业务指导工作。
(四)编研二科。主要负责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开封党史研究;征集、整理、编纂这一时期的开封党史重要文献资料、重要党史人物的传记资料和口述资料;编写这一时期的党史基本著作,开展党的理论和历史专题研究,编写编年史、专门史等其他党史著作;承担这一时期党史咨询和业务指导工作。
(五)编研三科。主要负责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时期开封党史研究;征集、整理、编纂这两个时期的开封党史重要文献资料、重要党史人物的传记资料和口述资料;编写这两个时期的党史基本著作,开展党的理论和历史专题研究,编写编年史、专门史等其他党史著作;承担这两个时期党史咨询和业务指导工作。
(六)编研四科。负责制订全市地方史志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负责地方史和地方志的编纂、出版,组织、指导市直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志书、史书编纂,协调各部门的修志工作;开展史志理论研究;组织旧志整理;创新转化史志成果,组织各类系列读志用志和读史用史活动,不断推进地方史和地方志的传播、利用与推广。
(七)编研五科。负责《开封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开展地方年鉴的理论研究;编辑出版《开封大事月报》;拟订全市县乡两级地方史志编研工作规划;指导审核县区综合志书、年鉴的编纂出版;指导县区地情文献的编辑出版和旧志整理;开展县区志鉴理论研究;指导乡村志编修。
(八)编研六科。负责地情资料的调查、收集、管理、编研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历史文献、家谱等历史文化资源的收集整理开发,弘扬开封优秀传统文化;承担市情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市方志馆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县区方志馆工作;承担开封市地方史志学会管理服务工作;编辑出版《开封地情》。
(九)场馆服务科。负责场馆相关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馆藏文物的保管和旧址本体保护;承担刘少奇在开封陈列馆管理处日常工作。
开封党史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