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以栗(1897-1934) 湖南省长沙(今望城县)人。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任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委员、青年部长、省农协委员。1927年初任武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教务主任。7月组建中共河南省委并任书记,纠正陈独秀右倾错误,制定斗争方针,整顿恢复全省党组织,贯彻八七会议精神,开展农民运动,改造枪会组织,领导全省各地一系列武装暴动,实行土地革命。1928年4月在开封被捕,领导狱中斗争。1930年1月经营救出狱。后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军事部长,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在中央根据地第一、二次反“围剿”斗争中,坚定地支持和执行毛泽东、朱德制定的诱敌深入的作战方针,为红军粉碎敌人的“围剿”做出了应有的贡献。1931年6月后历任中共闽赣边界工委书记,红军总前委组织部长,红军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政治部主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内务人民委员,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主笔等职。1934年11月在去上海治病途中,被国民党军包围,突围时牺牲。
开封党史方志